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9,888,033.52 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4,988,803.35 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93,288,190.07 元。
(三)拟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最新股本 250,612,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21,302,054.17 元。
此外,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分配比例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和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