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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捷荣技术: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5:00 以通讯表决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会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 2020 年度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

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
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
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
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2、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3、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俊祥,从业经历为:1993 年开始从事审计
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从业经历为: 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红涛,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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