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2日;
3、除权除息日:2018年7月13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8年5月16日,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栋13楼
咨询联系人:温永红
咨询电话:0755-25865968 咨询传真:0755-258655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