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8-02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
楼13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79,9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85%。其
中: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4,600,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00%。。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385%。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385%。
(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385%。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翔律师、赵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审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花香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9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刘翔、 赵枭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