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97,945,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0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281,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480%。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664,0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77%。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81,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81,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45,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