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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皮阿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4、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2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6,542,748股的1.9145%;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5,71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6,542,748股的0.95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亦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2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6,542,748股的1.9145%;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5,71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6,542,748股的0.957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回购细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2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14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975,690        60.03%      115,547,118    61.94%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567,058          39.97%      70,995,630      38.06%

    总股本          186,542,748        100.00%      186,542,748    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5,71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957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975,690        60.03%      113,761,404    60.98%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567,058          39.97%      72,781,344    39.02%

    总股本          186,542,748        100.00%    186,542,748    100.00%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了高管锁定股及原始股东承诺的锁定股。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假如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29,280,870.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20,776,843.46元,货币资金余额为892,085,355.75元,未分配利润为606,041,042.99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2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1%。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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