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皮阿诺”)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9.2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48,646.43 4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6,646.43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1] 001199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金额合计人民币 7,266.02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468.1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7,266.02 6,468.18
2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7,266.02 6,468.1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1] 001199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
费用人民币(含税)68.12 万元,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律师费 40.00 40.00
2 会计师费 25.00 25.00
3 证券登记费 3.12 3.12
合计 68.12 68.12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468.18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68.12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出具《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99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公司截止 2021 年 1 月 2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1199 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