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2018 年 11 月
10 日、2018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届满,现将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长安信托-皮阿诺 2018 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已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购买公
司股票数量共计 2,5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12%,购买均价约为 17.7233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购买之
日起计算,即 2019 年 2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2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
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
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信托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