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8-【07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张军、李灯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44),公司董事张军先生、监事李灯美女士计划在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张军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2,528,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李灯美女士合计减持不超过1,592,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含2018年7月6日除权后股份数量。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18年9月21日,公司收到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张军先生减持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0
合计 0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0
合计 0
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7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和2018年6月8日公司实施送转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7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张军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2,528,631 0.87% 2,528,631 0.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2,159 0.218% 632,159 0.2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6,472 0.652% 1,896,472 0.652%
注:本次减持前、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含2018年6月8日公司实施送转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7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李灯美女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592,985 0.55% 1,592,985 0.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8,247 0.137% 398,247 0.1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4,738 0.413% 1,194,738 0.413%
注:本次减持前、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含2018年6月8日公司实施送转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7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军先生、李灯美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张军先生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李灯美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