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156.5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
费 3,410.78 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 3,630.78 万元,前期已支付 220.00 万
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 50,745.72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26.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17]038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9,700.2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1.83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83.61 万元。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2,789.21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2,506.77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82.02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0.42 万
元。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8,615.20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8,119.49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95.71 万元。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8,789.45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4,084.32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705.13 万元。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28.15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58.42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69.73 万元。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588.29 万元,均用于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010.59 万元(含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418.48 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2.25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9,383.86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424.48万元。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 18.1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00 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6,5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65,5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5,50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655.2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35,284.97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5,136.25 万元、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6,051.16 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10,545.59 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3,551.97 万元。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540.54 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219.05 万
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4,321.49 万元。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9,838.71 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067.71 万
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7,771.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664.22 万元,其中:补充
营运资金 15,136.25 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9,337.92 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5.59 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15,644.4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6,601.75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1,620.00 万元)。
(三)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12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20 万
张,期限 6 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0.2613 万元后,实际到账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329.738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48,666.70 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1,286.66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 7,848.48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2,235.30 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 3,211.5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371.3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2,750.41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71,1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及
子公司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
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10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