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大股东王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99,752,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5%)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9%)。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此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2、持有本公司股份 44,2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8.89%)的公司大
股东王萍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8%)。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8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7%)。另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此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与大股东王萍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中,上述二人合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6%)。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此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 年 12月 21 日,童永胜先生与王萍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 994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0%。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童永胜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王萍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王萍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集
中竞价方式)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已过半,王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2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
大宗交易 2021/12/21 30.270 4,970,000 1.00
王萍 集中竞价 2021/12/27-2022/1/5 31.99 1,728,583 0.35
合计 30.71 6,698,583 1.35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31.43 元/股—32.76 元/股。自预披露公
告以来,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累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5%,其一致行动人童永胜先生累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210,700 8.89% 37,512,117 7.54%
王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10,700 8.89% 37,512,117 7.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注:减持股份变动数量 6,698,583 股,包含已披露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中大宗交易减持的 4,970,00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王萍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王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原始自然人股东王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所持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的 50%。
3、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萍承诺:“(1)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王萍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与大股东王萍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若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预计两人将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712,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6.07%),该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王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