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04,547,694.54元,加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7,168,739.33元,在提取盈余
公积金6,716,873.93元后,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64,999,559.94元。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
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666,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099,922.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