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69,714,21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科达利 股票代码 00285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丽娇 赖红琼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1 栋 A座 27 层 态园 11 栋 A座 27 层
传真 0755-2640 0270 0755-2640 0270
电话 0755-2640 0270 0755-2640 0270
电子信箱 ir@kedali.com.cn ir@kedali.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经过二十七年的发展,已成长为领先的全球电池精密结
构件龙头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
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便携式通讯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
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
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 CATL、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等国内领先厂商以及 LG、松下、特斯拉、Northvolt、ACC、三星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7,222,355,38 14,174,231,12 14,189,123, 21.38% 7,326,485,6 7,329,394,5
8.09 5.54 578.67 13.47 9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498,482,02 5,729,903,705 5,728,676,7 83.26% 4,554,973,5 4,554,737,3
资产 0.77 .13 45.20 99.67 40.56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0,511,360,11 8,653,500,006 8,653,500,0 21.47% 4,467,580,4 4,467,580,4
7.23 .27 06.27 36.10 3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00,845,519 901,183,151.5 899,719,932 33.47% 541,611,743 541,837,860
利润 .70 9 .55 .45 .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157,535,794 845,653,897.9 844,190,678 37.12% 514,995,680 515,221,79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 1 .87 .59 .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47,597,823.5 437,758,993.2 437,758,993 70.78% 334,741,168 334,741,168
净额 4 0 .20 .30 .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82 3.86 3.86 24.87% 2.33 2.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79 3.82 3.82 25.39% 2.33 2.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7% 17.61% 17.61% -2.24% 12.86% 12.8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
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2 年 1 月 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908,978.81 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672,719.70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的影响金额为 236,259.11 元,其中盈余公积为 10,142.52 元、未分配利润为 226,116.59 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0.00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3,930.40 元、未经抵销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72,505.24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101,425.16 元,其中盈余
公积为 10,142.52 元、未分配利润为 91,282.64 元。
2、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 2022 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0.00
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0.00 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0.00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