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50 深市 科达利


首页 公告 科达利: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科达利: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科达利: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而达成的进一步深入战略合作意向,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推进双方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构建双方合作框架的指导性协议,后续具体项目及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签署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科达利”)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44047.100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宁德时代除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化双方全球化配套合作模式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加强双方共同开发海外项目的合作模式,加快落实海外合作建设电芯结构件生产基地,实现双方全球化配套合作。推动海外产品价格和国内产品价格持平。

  (二)全面深化合作保证竞争优势

  推动新能源行业和谐发展,全面深化合作,加强双方在钠离子电池和麒麟电池等新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战略合作,发挥双方的技术优势,为推动新技术电池的成本优化和推广做出努力。增强双方核心竞争力,加深设备、模具、底层材料合作,研发新技术,为行业发展降本增效。

  在同等条件下,宁德时代优先选择科达利作为电芯机械件供应商,份额不低于 40%,科达利优先保证宁德时代的产品需求。宁德时代需求量具有规模效应,科达利生产成本较行业水平具有一定成本优势,基于双方协议,科达利将为宁德时代提供最具有成本竞争力的产品。

  (三)绿色降碳

  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共同推动铜、铝、塑料制品在新能源行业应用场景下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共同推动提高绿色制品及循环产品在新能源行业的应用比率。2023 年实现绿色铝导入比例 100%,回收铝导入比例 10%,2024 年实现回收铝导入比例 15%,2025 年实现回收铝导入比例 20%。

  (四)质量安全

  为推动新能源行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科达利应交付符合图纸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强化质量意识,实现 PPB 级质量管控,以零缺陷为最终目标。


  (五)协议有效期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签署
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存续期间,经双方确认,可签署相关补充文
件;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但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效力顺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进一步确立了宁德时代与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建立更深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构建双方合作框架的指导性协议,后续具体项目及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签署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