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 况
(一)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1 年 4 月 29 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8.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3.98 元/股。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形,满足行权条件。
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3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计报告: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44.68
据为计算依据。 亿元 。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
绩考核满足行权条件。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381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人,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1
项目 个人行权比例 年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
优秀 10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4 良好 75% 项目 个人行 人数
合格 50% 权比例
不合格 0% 优秀 100% 381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 良好 75% 0
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合格 50% 0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38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87,000 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4.18 元/份调整为 63.98 元/份。
(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3.98 元/份调整为 63.78 元/份。
(三)因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 95,000 份予以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行权数量:本次可行权的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计 381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8.70 万份,占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3,292.0451 万股的 0.68%。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 本次可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量占已获授期 量占目前总股
(万份) 数量(万份) 权的比例 本的比例
石会峰 董事、副总经 6.00 1.80 30.00% 0.01%
理、财务总监
罗丽娇 副总经理、董 6.00 1.80 30.00% 0.01%
事会秘书
孔天舒 副总经理 4.00 1.20 30.00% 0.01%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 513.00 153.90 30.00% 0.66%
(378 人)
合计(381 人) 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