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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科达利: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518Z0129 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825,186.96元(人民币,下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382,518.7 元,母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6,945,969.87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 程 》、《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2,920,451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
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84,090.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90,361,879.6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系公司综合考虑了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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