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2,920,451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84,090.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99,503,301.6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2,920,45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26 励建立
2 02*****057 励建炬
3 08*****336 云南大业盛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21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7 层
董秘办
咨询邮箱:ir@kedali.com.cn
咨询电话:0755-2640 0270
咨询传真: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八、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