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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0 深市 科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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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科达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7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建设期

 1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118,656.92    118,600.00        24 个月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138,656.92    138,600.00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6,036.26 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无。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 1年以下银行贷款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74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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