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深圳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1,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万元。以上资金已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03.2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71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22.76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4.04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28.35万元(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6,5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期初净额 1,283,455.3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4,299,068.6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421.89
减: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65,000,00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 543,321.91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3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69,996.94
加:募集资金结余利息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2,470,133.54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募投项目之一“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达利”)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 1881 号 1 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
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
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
14,977.16 万元变更为 50,739.0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
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792.20 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
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 79.68 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备注
大连动力锂电池精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443899991010006436462 12,470,133.54
密结构件项目
合计 12,470,133.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
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
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 1881 号 1 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1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8,510.53 万元,自有资金 1,489.47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 14,977.16 万元变更为 50,739.0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792.20 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 79.68 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5,008.6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未使用的募 占募集资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金净额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8,863.29 3,854.69 43.49% 5,008.60 4.09%
扩产和技改项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 8,060.10 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未使用的募 占募集资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金净额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 16,415.84 8,355.74 50.90% 8,060.10 6.59%
合楼项目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客户产能建设进度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由 2020 年 5 月 9 日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045.96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