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18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0,000,000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于2018年5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4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
2 08*****445 苏州和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506 蔡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067,912 55.76% 39,033,956 117,101,868 55.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32,088 44.24% 30,966,044 92,898,132 44.24%
股份总数 140,000,000 100% 70,000,000 210,000,000 100%
七、摊薄后股东权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21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267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一栋三层董秘办咨询邮箱:ir@kedali.com.cn
咨询电话:0755-61189991
咨询传真:0755-61189991
联系人:蔡敏、罗丽娇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