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增加党建工作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 2023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增加党建工作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并拟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同时,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公司拟以
现有总股本 157,595,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6,303,829.04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157,595,7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3,038,29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变更为 220,634,016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157,595,726 股变更为 220,634,016 股,注册资本将由 157,595,726
元变更为 220,634,016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实施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 157,595,726 元。 220,634,016 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57,595,726 股,均为普通股。 220,634,016 股,均为普通股。
4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资计划; 划;
…… ……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 50%的事项;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个人代为行使。 使。
5 无 增加“党建工作”章节,放在“第十
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之后,原《公司章程》其他章节条款相应调
整顺延,新增章节内容如下:
第十一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八十九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 1 名,其他支部成员若干名。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一百九十条 紧紧围绕人才这一企业核心要素,推行“将骨干发展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的核心理念,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
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支持党建工作,
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配备
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工作经费,提供党组织活动场所。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原《公司章程》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涉及变动章节条款相应调整顺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