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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威星智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 2023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4558 号)确认,威星智能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437,605.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9,570,666.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7,300,769.18 元,扣除 2022 年派发的现金股利 6,616,017.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0,551,691.11 元。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95,706,661.9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9,570,666.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6,067,210.87 元,扣除 2022 年派发的现金股利
6,616,017.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5,587,189.1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405,587,189.16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57,595,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303,829.04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157,595,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3,038,29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20,634,016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综合了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能够保证公司现有及未来资金需求安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
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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