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控股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海明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
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部分应收账款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应急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
9、《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同意提名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