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妍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智园、顾劲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副总经理顾劲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文件。
1、持有公司股份 5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5%)的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
2、持有公司股份 519,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9%)的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9%)。
3、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5%)的副总经理顾
劲松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副总经理顾劲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情况
持 股 数 量 其中:有限 其中:无限 持股占公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股) 售条件股份 售条件流 司总股本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
/非流通股 通股(股) 的比例
(股)
董事、副
张妍 总经理、 591,000 443,250 147,750 0.45%
董事会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书 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
副总经 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陈智园 理、财务 519,050 389,287 129,763 0.39% 本部分)、股权激励授予
总监 已解禁的股份
顾劲松 副总经理 600,000 450,000 150,000 0.45%
注:(1)上表中限售股包含首发前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
(2)持股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授予已解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张妍 145,000 0.11%
2 陈智园 120,000 0.09%
3 顾劲松 150,000 0.11%
合计 415,000 0.31%
注: (1)持股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具
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此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减持相关股东承诺如下:
股东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
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
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六 截至本公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 告披露之
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日,张妍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女士严格
张妍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 遵守了上
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 述承诺,
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未出现违
自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反上述承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 诺 的 情
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发行人及相关方在采取 形。
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截至本公
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 告披露之
的上述股份。 日,陈智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园女士严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 格遵守了
陈智园 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六 上 述 承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 诺,未出
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现违反上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述承诺的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 情形。
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
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发行人及相关方在采取
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上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
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六 截至本公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 告披露之
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日,顾劲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松先生严
顾劲松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 格遵守了
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 上 述 承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