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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威星智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会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有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
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朱智盈女士、李海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少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生效。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4、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陈程程女士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陈程程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5、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智盈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 11 月进入本公司营销中心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智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50 股,占总股本 0.0019%;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海明先生,1972 年出生。陕西省蒲城县人,中级会计师。1996 年毕业于
陕西财经学院物资会计专业,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西安交大开元集团
开元微电子科技公司会计,1998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西安瑞友实业公司财
务主管,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财务
部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总部财务中心
结算管理部经理。2009 年 6 月入职中国燃气集团,先后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片区综合财务管理经理、总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总部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燃气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现兼任公司监事。

    李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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