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2021年4月)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营范围为:生产、加工:电子系 范围为: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
统软件及终端产品,智能化机电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
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术咨询、成果转让:燃气行业管 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
理系统软件及智能终端技术,电 仪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通
子系统软件及终端系列产品,智 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能化机电产品;销售:企业自产 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
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制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 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械
可后方可经营)。(以公司登记机 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环
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
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阀
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仪
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
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
售;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机械
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
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销售代理;仪器仪表修理;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
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