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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威星智能: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董事会已于前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建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郑建英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前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鉴于郑建英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郑建英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郑建英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2月2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三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三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三联,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4 年 7 月至 1986 年 7 月在浙江省司法厅从事律师管理工作;1986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律师与法制》杂志社历任编辑、编辑部主任、副主编;2001年 12 月入职浙江省律师协会,历任对外联络部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同时兼任浙商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三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三联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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