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威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166.6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6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2.3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16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7.66%。本次发行价格为12.08元/股。
威星智能于2017年2月7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威星智能”股票816万股。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7年2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9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896,61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3,370,962,000股,配号总数为166,741,924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6674192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10,217.0296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16.6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50.0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33900384%,有效申购倍数为4,275.32433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2017年2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年2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