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1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代景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代景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代景清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21 日
附件
代景清先生简历
代景清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代景清先生曾先后担任山东省肉食蛋品进出口公司潍坊冷藏加工厂财务部主管、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马来西亚实康水务公司投资中国的 3 个子公司(呈贡实康水务有限公司、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新加坡晖泽集团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景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