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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盐津铺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1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4】2-7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773,918.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2,347,087.0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继续提取。本次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685,747.5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20,547,293.87元,减分配普通股股利192,907,485.0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576,301,148.46元,资本公积463,268,237.39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50 股,按
照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196,060,485 股扣减 1,050 股后 196,059,435
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4,089,152.50 元,以股本溢价转增 78,423,7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74,484,259 股。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3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09,318,864.15 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7 票通过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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