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8 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 8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55.00 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 喻: 兰波:
刘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