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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7 深市 盐津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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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盐津铺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1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1】2-12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1,773,476.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476,253.9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247,625.4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8,414,318.25元,减分配普通股股利64,130,000.0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9,512,946.83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36,701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129,360,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27,123,299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27,123,299元(含税),占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2.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49,989,312.52 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2020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77,112,611.52元(含 2020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4.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通过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
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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