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7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学武先生,股东张学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学文先生持有其 100%股权)、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学武先生、股东张学文先生(张学武先生和张学文先生两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24.93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2196%),均自愿承诺:在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故
上述三方在公司 2017 年 2 月 8 日上市后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合
并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704.98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439%)。
二、本次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10.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39%)。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学武先生、股东张学文先生等 3 名股东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210.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元/股) (万股) 比例
安阳昊平企业 大宗交易 2020 年 9 月 1 日 134.64 210.3000 1.6239%
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合计 210.3000 1.62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安阳昊平企业 合计持有股份 1,658.7944 12.8092% 1,448.4944 11.1853%
管理服务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8.7944 12.8092% 1,448.4944 11.1853%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45.0867 4.9814% 645.0867 4.9814%
张学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2717 1.2453% 161.2717 1.24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3.8150 3.7360% 483.8150 3.7360%
合计持有股份 1,221.0570 9.4290% 1,221.0570 9.4290%
张学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2643 2.3573% 305.2643 2.3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5.7927 7.0718% 915.7927 7.0718%
二、股东减持相关情况说明
1、股东名称: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
2、本次减持原因:(1)释放流动性;(2)优先引进长期价值投资者。
3、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
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 210.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39%)。
【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学文先生持有其 100%股权)、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学武先生、股东张学文先生(张学武先生和股东张学文先生两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4.93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2196%),均自愿承诺:在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转让
人股票总数的 20%。另外,三方合并计算的减持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则减
持计划需预披露)。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其可减持数量及比例、主要
减持方式如下表:
2020 年 2 月 11 日-2022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年 2 月 11 日可减持数量 比例 主要减持方式
(股)
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31.7589 2.5618%
张学文 129.0173 0.9963% 大宗交易
张学武 244.2114 1.8858%
合计 704.9876 5.4439%
5、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6、减持价格:转让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 110%。
三、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张学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股东昊平投资(原湖南昊平投资有限公司,现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张学文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学文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昊平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张学文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昊平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学文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昊平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面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及张学文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书面认定或行政处罚的,本人将在相关认定或行政处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本人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
本人同时承诺: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书面认定或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认定本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如不履行上述承诺,则由发行人立即停止向本人分红,并扣留本人当年
及其后未履行承诺期间全部薪酬、津贴,用于赔偿投资者;且本人所持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上述承诺履行完毕。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书面认定或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认定本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由发行人扣留本人当年及其后未履行承诺期间全部薪酬、津贴,用于赔偿投资者;且本人所持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上述承诺履行完毕。
(三)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及张学文、控股股东盐津控股、股东昊平投资、同创合伙承诺: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转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