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并于2017
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第七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上述文件已于2017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说明,于2017年12月23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2018年1月1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
授予265.92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项
1、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以及2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购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调整为77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认的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2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70.88万股调整为265.9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9.12万股调整为54.08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经上述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夏红明 董事、副总经理、董 19.20 6.00% 0.10%事会秘书
郭桂强 副总经理 4.80 1.50% 0.03%
核心骨干人员(75人) 241.92 75.60% 1.26%
预留 54.08 16.90% 0.28%
合计 320.00 100.00% 1.67%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总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英联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英联股份不存在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