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万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冬青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同兴达股份、 指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同兴达
赣州同兴达 指 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兴达光电 指 赣州市同兴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昌精密 指 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昌智能 指 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兴达贸易 指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度同兴达 指 指 TXD(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
展宏新材 指 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泰欣德合伙 指 共青城泰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21年半年度
上海华勤 指 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闻泰通讯 指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CM、模组 指 LCD Module 的缩写,指液晶显示器模组,是将液晶显示器件、连
接件、集成电路等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指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指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
AMOLED 体或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
LCD 指 Liquid Crysta lDisplay 的缩写,指液晶显示器,为平板显示器的一种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同兴达 股票代码 00284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同兴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TX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万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岑 宫兰芳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
联系地址 路 1301-72 号银星智界 2 号楼 路 1301-72 号银星智界 2 号楼
1301-1601 1301-1601
电话 0755-33687792 0755-33687792
传真 0755-33687791 0755-33687791
电子信箱 zqswdb@txdkj.com zqswdb@txdkj.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6,144,967,901.94 4,126,934,364.86 4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5,300,347.24 82,542,354.71 19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206,316,422.86 67,949,056.69 20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0,874,799.64 -360,163,452.25 25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5 0.41 156.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 0.41 156.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3% 6.36% 3.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0,386,548,188.29 9,326,361,005.94 1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89,497,901.67 2,371,945,390.35 9.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