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初归属于
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 462,947,954.26 元,加上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553,727.30 元,在提取盈余公积
金 2,509,240.93 元,减去期间派发的 2018 年度现金分红 10,104,518.40
元后,2019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60,887,922.23 元。
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 202,090,368
股为基数(注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12,125,422.08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注 1:公司现有股本 202,787,968 股,其中股份回购数量为 697,600 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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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2,090,368 股为分配基数。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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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