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与王军民
(转让方)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签署《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军民关
于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1,020 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王军民先生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或“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主要用来实施偏光板裁切项目,优化公司产业链的垂直整合,提升消费性电子 5G 相关产品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加速实现公司异形全面屏、盲孔产品的快速开发战略,丰富“一站式”采购服务项目,综合服务客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满足中高端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的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更好的把握行业变革和技术升级带来的新机遇。
2、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王军民先生所持展宏新材 5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2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展宏新材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外,无需其他部门核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展宏新材自然人股东王军民,王军民持有展宏新材 80%的股
权。王军民,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21321970********,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
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保彰
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MA362FKD38
登记机关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显示器所用偏光膜(板)、光学功能膜及光学补偿膜及相关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显示器所用偏光膜(板)
与电子材料的批发(以上项目除危化品);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国
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06 月 22 日- 2027 年 06 月 21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本次股 王军民 1,200 80%
权转让协议签订
日) 陈思燕 300 20%
合计 1,500 10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 765 51%
股权结构(本次股
权转让协议签订 王军民 435 29%
后) 陈思燕 300 20%
合计 1,500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展宏新材 2019 年 1-3 月、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545 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314,677.70 51,224,667.74
负债总额 73,308,874.87 53,239,955.86
净资产 -6,994,197.17 -2,015,288.12
项目名称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489,888.80 22,760,439.52
净利润 -4,978,909.05 -15,972,495.52
3、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标的公司不涉及尚待审理、正在审理、尚待执行、正在执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处 罚。
(2)本次收购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务重组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标的估值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 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作价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转让方拟将
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20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王军民
受让方(乙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1、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中所 持有 认缴额 765 万元,占公
司5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股权 。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1020万元。
2、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署后 90 个工作日 内,乙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转
让款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 按本 协议的 规定全 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然人签字、法 人单 位由法 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研发及 销售液晶显示 模组 、摄像头模 组,本次收 购展宏新材主要是为了整合公司在液晶显示 领域核心上 下游供 应链,不受缺料之苦, 由于偏光板作为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部件,本次收购可以降低偏光板的高精度加工成本,同时使公司产品良率提升,实现极低 库存管理指 标,使 定制率呆滞部件库存降 低;且加速实现公司新型产品的快速开发 战略,增强 公司综 合竞争力,增加产品的 附加值,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展宏新材有利于公司优化在液晶显示领域的供应链生态,加速新产品开发,降低成本,对未来经营发展利多,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利益。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新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报备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展宏新材审计报告》。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