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381,951,721.90元,加上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086,403.19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34,986.36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6,107,837.44元后,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2,995,301.29元。
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90,368股为基数(注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04,518.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1:公司现有股本202,787,968股,其中股份回购数量为697,6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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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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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