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司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万锋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
司近几年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 10
分配总额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673,9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合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100,673,98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01,347,968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且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仪器仪表、车载等领域或图文显示界面等领域。液晶显示模组作为众多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越来越多的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电子厂商将其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线转移到中国大陆,使得中国液晶显示模组的产能每年以几何级数在上升。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20.19亿、28亿、16.53亿,保持着高成长性。在产品布局方面,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AMOLED模组及全面屏已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在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模组方面开始大力研发投入,未来将有力的支撑公司规模和效益增长。
自公司上市以来,收入水平及盈利水平均处于上升趋势,加之公司在液晶显示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公司在显示领域的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光电显示领域的产品布局,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综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认为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本方案的提出兼顾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的短期及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可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宫臣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因参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之外,截至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2、本预案案披露后6个月的减持计划
本预案提议人董事长万锋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李锋女士、刘秋香女士,5%以上股东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所持股份根据首发上市的承诺,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仍处于锁定期,不能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监事陈小军先生、黄世斌先生、朱长隆先生承诺:自公司发布《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减持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其他董监高所持有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不存在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除此之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触及相关减持
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董事长万锋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且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