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22 日 13: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2,720,4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2,526,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26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194,1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84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823,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9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628,9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3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194,1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6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12、14、15、16、17、18 属于特别
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57,897,350 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01 作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湖南长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 1,378,846 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6 作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0,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
6、《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7、《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逐项审议各子议案)
7.01、《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95,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9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0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关联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02、《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8、《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9、《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3%;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5,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26%;
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074%;弃权 0股。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0,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0,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12、《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0,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8%;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2%;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4,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838%;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162%;弃权 0股。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8%;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