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849.40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844.21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价格 1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2,504,546.08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 元。
2023 年 9 月 22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将与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12,280.50 9,849.40 9,849.40
1 智能锯切 条产线建设项目
领域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11,211.13 9,844.21 9,844.21
线建设项目
先进电源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2 制造领域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分别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美特森提供 9,849.40 万元借款、向全资子公司泰嘉智能提供 9,844.21 万元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美特森、泰嘉智能提供借款,免收利息等费用。借款可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美特森、泰嘉智能也可自动续期。
上述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对应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名称: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22 日
住所:江苏省灌云县剑墩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肖建民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锯条、锯片制造、销售;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名称: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9 日
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2,473.8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工具制造;刀具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美特森和泰嘉智能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将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美特森、泰嘉智能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美特森和泰嘉智能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等文件的相关安排,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申请等文件的相关安排。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与出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泰嘉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与出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及出资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