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于2022 年5 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考核要求的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168.00 万份股票期权均可行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目前,激励对象已完成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股票期权共
168.00 万份,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股本共增加了 168.00 万股。因此,
公司总股本由 21000 万股变更为 21168 万股,注册资本由 21000 万元
变更为 21168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章程修订前 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00 万元。 21168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10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21168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