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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3 深市 泰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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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泰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16 日和 2022 年 8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上述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资料。

    本次交易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2),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8571%)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该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2年7月6日届满,该批权益解锁日期为2022
年 7 月 7 日,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 40%,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19.2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962%。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 4、5 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
《关于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 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深交所官网(www.szse.cn)。公司目前正与财务顾问、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反馈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等相关工作,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及时履行报送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7、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 2022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 2022
年 8 月 12 日回复的互动易投资者问题中,对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的业务情况作了相应阐述,表示“目前标的公司建成了新能源、光伏、储能产品等新的业务增加点,已见成效,并陆续进入量产阶段。同时公司大力稳定核心业务电源产品,通过不断提高 ODM 自主设计能力,优化产品成本,保障供应链安全,已获得中标国内客户新项目的突破。”虽然标的公司已布局以上新业务,但目前阶段仍以消费电子业务为主,并且新业务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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