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 月 28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陈明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 202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 71,034,051.7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03,405.17 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63,930,646.54 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 211,628,040.89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67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6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82.2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8.03%。详细财务数据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算的基础上,按合并报表要求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受
新业务拓展进度、运营质量以及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至三年(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期限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上述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系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预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预计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合计不超过 4,450 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