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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3 深市 泰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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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泰嘉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内容、业务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意向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华

    注册资本:750 万元(注: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万元,目
前正在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 136 号 5 栋 103 室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连接器、模具、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塑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5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芳路 10 号雅达电源
401A 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高性能开关电源、通信电源、网络交换机电源、服务器电源、电脑和手机充电器、磁性元件、控制芯片、马达驱动器、嵌入式运算系统及其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研发;从事电源供应器、磁性元件、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等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电源供应器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

    甲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

    乙方一: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

    乙方二: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

    乙方三: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

    乙方一持有乙方二和乙方三100%股权,以下合称“乙方”。

  注:乙方一已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乙方三100%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鉴于:

    甲方已在东莞设立研发中心,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培育第二主
业。

    乙方系专业从事消费电子业务的高科技公司,其所控股的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世界最大的电源供货商之一,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素以技术先进、品质优良而立于世界。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同意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各方提升研发实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实现新产品落地量产、拓宽营销渠道,为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在资本层面开展战略合作,为相关方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各方同意将对方作为各自事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

    2、各方同意在生产、销售、技术研发、资本运营等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3、互邀参与或共同展开有关合作领域的相关工作。

    4、各方向对方提供技术支持、营销网络和全球供应链等资源共享。

    5、各方中、高层建立定期沟通与学习机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泰嘉股份指定1名消费电子团队高层进入铂泰电子董事会层面,担任董事,全面负责甲方与乙方的具体合作事宜;

    (2)共建研发中心,不定期交流研发成果,提升各方研发实力、推动新产品开发、落地和量产;

    (3)客户渠道资源共享,发挥自身产品强项,提升业务层面协同;

    (4)各方一起努力进行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5)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前提并履行相应程序下,甲方可以为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

    (6)随着甲方消费电子业务的开展,甲方可提请租用乙方场地开展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由相关方另行约定;

    (7)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参与乙方及乙方各子公司后续股权融资的权利。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伍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并为实现本协议拟定的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与提供便利,以实现预期效果。

    (六)其他具体安排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协议。

    (七)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后续合作内容,特别是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但因一方具有上市公司地位而必须遵守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各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各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四、拟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合作各方业务协同效果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生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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