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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泰嘉股份: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股票来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 1,048.00 万股,约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000.00 万股的 4.99%。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1 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499,9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最高成交价为 8.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690,252.01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274331。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4,296.8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4,296.80 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4,296.80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4,296.80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
1,048.00 万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过户价格为 4.10 元/股。

    根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即 2021 年 7 月 7 日),锁定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将依据上一年度
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标的股票(1,048.00 万股)的过户工
作,经初步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3,426.96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 2021 年至 2024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3,426.96    1,299.39    1,427.90      556.88      142.79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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