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 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三)投资对象: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
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批程序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