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集体商议、讨论后拟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建议,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54,212,081.6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21,208.16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74,485,403.30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日的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4,000万元,转增股票数为7,000万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8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亦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特向投资者提示以上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