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482.33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9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9,466,8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494,337.08元,扣减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704,444.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973,789,892.27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05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金额 119,572,541.29 元,当
前余额为 1,864,374,615.47 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费
用共计 12,482.33 万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金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资金安排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2 年 8
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月 15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交互智能显控产
品智能制造基地 209,549.44 199,549.44 12,482.33 12,482.33
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
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482.33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置换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4、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