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洋、杨铭系《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批次的激
励对象,且本批次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毅然、王洋、杨铭的亲属,因此关联董事王毅然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及关联董事王洋、杨铭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如下: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批次因个人辞职或因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被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791元/股调整为25.719元/股,因经董事会认定被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989元/股调整为23.989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批次因个人辞职或因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被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659元/股调整为28.59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81,250股,调整回购价格后的回购金额合计为38,565,783.75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股权激励方案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事项。
【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邓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洁女士因个人原因自2021年7月16日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已生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同意新聘刘丹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刘丹凤女士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任职资格要求,对公司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和经验。公司本次新聘财务总监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刘丹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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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附件:刘丹凤简历
刘丹凤: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12 月加入公司,先后任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销售管理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
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自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自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自 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丹凤持有公司股票 10,108,000 股,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